暴力犯罪:惩罚“风险”年轻人不起作用
近年来,英国部分地区的青少年暴力犯罪达到了令人担忧的高点。自2014年3月以来,青少年犯下的刀具犯罪数量年复一年增加。仅在2017/18年,就有100多起受害者年龄不到24岁的与刀具有关的谋杀案件。特别是伦敦,在2019年刀具相关事件激增。政界人士、记者和活动人士都认同,应将这种暴力上升(特别是刀具犯罪)作为绝对优先解决的问题。虽然各方就预防暴力犯罪的方式提出了许多激情四溢的论点,但没有人能就具体应该如何做出一致意见。然而,几十年来致力于理解和预防青少年暴力的研究为我们提供了明确的答案,表明什么有效、什么无效。快速回顾青少年司法史可以看出,以前的一些策略为何失败,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恶化了情况。
历史教训一再表明,试图通过惩罚来预防犯罪的干预措施是无效的,而且通常会适得其反。例如,在60年代思想不合的年轻人群体中,警方采取的过度使用武力的措施试图遏制低级别或潜在的暴力事件,通常产生相反效果,加剧了暴力。在90年代,引入反社会行为令(ASBO)也遵循了类似的哲学,采用严厉的惩罚作为阻止进一步反社会行为的手段。ASBO标签化了青少年,并对他们采取了惩罚行为,而对正当程序、比例原则或他们在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如家庭虐待或同龄人的受害)几乎没有考虑。这些令行禁止最终被认定失败,于2012年被废除。同样,在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一直使用的“拦截搜查”中,警方有权搜查一名人员,如果他们有“合理依据”怀疑该人可能携带偷窃或禁忌物品。然而,在实践中,警方不成比例地针对特定群体的青少年:根据警方数据,去年伦敦黑人被拦截搜查的可能性是白人的四倍。在当今的复杂环境中,“拦截搜查”可能被视为打击街头暴力等特定形式的“必要之恶”。但为了长期预防暴力犯罪,拦截搜查必须是情报驱动、尊重的,并且受到有效监管,以确保警方不会给服务的社区贴上污名并边缘化他们。
内政大臣塞吉德·贾维德计划推出“刀具犯罪预防令”,其中任何年满12岁或以上、携带刀具、被定罪犯有与刀具相关的罪行或被警方怀疑携带刀具的人,可能会对其实行宵禁、地理边界或社交媒体限制等。违反该令的人可能被判入狱两年。然而,贾维德的提议存在缺陷,因为它基于一个基本误解,即可以通过确认并惩罚那些“有犯罪”风险的人来预防暴力。但将年轻人标记为“有风险”将他们引入与当局的冲突,因为他们变得过度被警察和监视。历史表明,对可能做出的行为惩罚年轻人只会让他们受到侮辱、犯罪化并被排除在主流社会之外,最终导致更多的街头暴力。有效途径在英国和海外都能找到。例如,在苏格兰,政府将青少年暴力视为一种可治疗和可预防的健康问题。这种方法着眼于暴力的潜在原因,并打开了那些“有暴力风险”的年轻人与医疗保健、教育和住房等各种机构之间展开对话的可能性。虽然该方法的某些方面包括更多的惩罚措施——比如增加拦截搜查和义务性判决,但这些并不是减少暴力犯罪的主要驱动因素,而只是更广泛方法的一部分。这种策略最成功的部分包括因暴力带来的悲伤、一系列为年轻人组织的社区活动以及支持年轻人向前发展,包括提供有关住房、就业和培训的建议。
历史表明,惩罚年轻人可能会推动他们参与与暴力相关的行为,而没有解决问题。需要将工作重点放在解决导致犯罪行为的根本因素上。解决诸如教育问题——包括学校排除和机会贫乏等问题,这些已被证明与青少年犯罪上升有关——是一个简单的第一步。至关重要的是要秉持一种积极的、以儿童权利为基础的哲学,不要给年轻人贴上标签或给他们带来污名,而是努力解决他们日常生活中面临的社会福利困境。政府可以追求的一些明显且简单的胜利方案,结束暴力犯罪的上升包括:投资青少年服务、增加教学支持、课外活动、身心健康提供等。英国需要投资于基于社区的警务工作,重点是建立警察和年轻人之间的互信关系,以减少对抗性接触。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从长远角度预防暴力事件,并展现政府致力于解决根本问题,超越当前危机。这篇文章来自于曼彻斯特大学刑事学和犯罪司法高级讲师乔·迪金(Jo Deakin)和犯罪学讲师劳拉·布伊(Laura Bui)的合作,在知识共享许可下重新发表于The Conversation。原文请阅读原文链接。